柬埔寨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正式生效 组织电诈最高可判终身监禁

国家代元首洪森今日(4月6日)签署王令,宣布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正式生效实施。
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内容显示,该法共分5章24条,从适用范围、执法机制、刑罚体系、资金监管及国际合作等方面作出系统性规定,被视为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全面法律框架。
反电诈法在总则中明确立法目的,即通过技术手段提升打击诈骗犯罪效率,维护公共安全秩序,并加强国内与国际合作。在适用范围方面,除在柬埔寨境内实施或视为在境内实施的犯罪外,凡犯罪人为柬埔寨公民、受害人为柬埔寨公民、涉案财产流入或流出柬埔寨,或犯罪行为利用柬埔寨银行及金融系统实施的,均纳入本法管辖。
在执法机制方面,反电诈法提出,政府可设立专门打击网络诈骗的机制,由司法警察主导,统一负责预防、调查、侦查及执法协调工作,并推动国际执法合作。相关人员可依法重新任命